1份。
3.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5.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6.第三次(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除需提供原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外,还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培训6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7.所有材料用曲别针别好,装入统一标准档案袋(考点报名现场有标准的档案袋),前后顺序为: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执业证书原件、试用期考核证明及各种复印件。
8.考试报名费:按省物价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执业医师28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240元/人,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2013年考试大纲
(一)考试时间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
2013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吉林市医学会网站通知。
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月14日、15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月14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大纲修改内容
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中医(壮医)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以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综合笔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及中医部分类别)2013年版》。考生可登录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医师管理”栏目下查询,卫生部网址:http://www.moh.gov.cn。取消中医(含民族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未涉及的中医部分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仍执行现行大纲。
附件:
1.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doc
2.朝医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doc
3.朝医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doc
4.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方案.doc
5.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doc
吉林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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