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沙县考点资格审核即将开始,为保证资格审核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3年3月28日——2013年4月3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地点:沙县卫生局(党校4楼)医政股;
三、每个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1、从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张。
2、相片2张(相片要求:与上传相片一致的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2张);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机构是医疗机构的需提交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盖医疗机构公章。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要填写完整,试用时间填写要准确,统一填写X年X月X日至今(算到2013年9月13日前满一年),印章必须盖医疗机构印章,不能使用医务科印章(对外无法律效力)。
村卫生所或卫生室无执业医师的,不能作为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无效。(如果村卫生所或卫生室村医报考,试用期单位为本村所或卫生室,那么其考核证明应由乡镇卫生院盖章)
关于中医《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注意事项:
申请级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申请类别:中医
⑴中医专业
试用期岗位类别:中医,试用期岗位专业:中医
⑵中西医专业
试用期岗位类别:中医,试用期岗位专业:中西医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除以上基础材料以外部分考生还应提交:
(1)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本科毕业生提供学历验证查询证明,一定要带二维码,使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合法个体行医资格但无学历、无职称的个体行医人员需提供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证明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符合报考条件中专毕业生,还应分别补充:普通中专毕业考生,户籍和所在院校不在同一省(区、市)的,需提供经户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允许异地中专在本省(区、市)招生的证明,否则不能报考医师资格。本省人员取得外省中专学历的,要提供本省招生计划。
(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如医师执业不能体现其实际注册时间,需附注册系统上该考生执业注册历史沿革信息)。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单位隶属为军队、武警、公安的考生是现役军人的,须参加军事医学内容的考试,必须到福州报考;地方人员或单位隶属为军队、武警、公安的聘用人员无须参加军事医学内容的考试,可在当地报考。但应当提交军队主管部门批准的允许对社会服务的许可证。
(6)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应为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并符合《福建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报考要求。还应补充以下材料:
①合同: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复印件)
②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知情同意书
③乡镇卫生院开具的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证明。(同一单位的考生可以统一开一张证明)
(7)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考生提交材料时须按上述顺序整理好。
四、收费标准:
1、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执业医师每人每科60元(含上缴国家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10元),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每人每科65元(含上缴国家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15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0元。
2、实践技能考试费用:临床、公共卫生专业每人次210元,(含上缴国家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10元),中医专业每人每次212元(含上缴国家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12元),口腔专业每人每次260元(含上缴国家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10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专业每人每次120元。
五、咨询电话:0598-5834066
沙县卫生局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