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规定,经审定,安尔眠胶囊等36种药品(化学药品9种,中成药27种)转换为非处方药。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按照《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540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进行以上品种说明书和标签的变更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规定,经审定,安尔眠胶囊等36种药品(化学药品9种,中成药27种)转换为非处方药。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按照《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540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进行以上品种说明书和标签的变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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