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农村医疗保障,让农民看病没有 “后顾之忧”,去年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 “新农合”)。昨天,国家统计局上海市调查总队公布了对农村居民是否满意“新农合”实施状况的调查情况。调查显示,逾八成受访农村居民对“新农合”制度有积极评价,认为现在的农村看病更方便、治疗更及时,并认可小病基本不出村、可以跨区就医、提高就诊报销比例等新措施。
在受访者中,逾八成农村居民对“新农合”总体表示“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其中,有27.9%的受访农村居民对“新农合”总体表示“非常满意”,54.6%表示“比较满意”,两者合计为82.5%.60-70岁受访农村居民表示“非常满意”或“满意”的比例高出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
“新农合”规定,参保者个人缴费以上一年度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区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比例缴纳。如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区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可按全市平均水平缴纳。调查显示,有16.4%的受访农村居民对“新农合”个人缴费比例表示“非常满意”,45.4%表示“比较满意”,两者合计61.8%.
在门急诊、住院报销和大病减负报销比例方面,有14.3%的受访农村居民对门急诊、住院、大病减负报销比例表示“非常满意”,46.1%表示“比较满意”,两者合计为60.4%.
调查显示,有89.4%的受访农村居民认为现在“小病不出村,就医配药更方便”,61.1%的人认为 “常见病、多发病能及时得到治疗”,51.3%认为“医保水平提高,减轻了子女负担”。
2010年,本市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达148.95万人,基本上实现全覆盖和“应保尽保”。上海的 “新农合”人均筹资经费达750元,比2005年的306元增长一倍多。集体扶持资金建立了大病减贫补助基金,对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补偿。对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五保户,以及残疾人家庭补助标准,由原来的70%报销比例,再提高10-20个百分点。根据这些措施,若一个农村居民患病住院治疗需要20万元,最后只需自负4万元左右。
虽然受访农村居民对“新农合”总体满意度较高,但对实施城乡统筹仍有期盼。调查显示,有13.3%的受访农村居民回答“经常有”缺医少药的情况,48.4%回答“偶然有”。受到就医人次和资金周转的影响,农村医院不愿意备用大量药品,从而形成一些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医院配不到药的情况屡有发生。有65.9%的受访农村居民认为应尽快缩小城乡医保差距,真正实现城乡统筹。从补偿标准看,“新农合”对“住院补偿”和“大病减负”的最高封顶额度为6万元,仍明显低于城镇居民的补偿标准。
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