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各地基本药物上市前,将全部持有“电子身份证”。
无证药品取消招标采购资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表示,4月1日起,基本药物生产中标品种全部实行电子监管,即生产企业在每种基本药物下线时,就要对其每一件最小销售包装,按照“一物一码”原则,加赋唯一的电子监管码。码中包含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产自哪家企业,何时生产等基本信息。码中信息也将在药品上市前,由生产企业全部上传、报送至国家电子监管网,便于药品在日后的流通、销售、使用过程中,接受真伪鉴别,以及使用情况的安全性、有效性追溯。
国家药监局称,4月1日之后,列入国家或各地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若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志,或未将监管码信息上传至国家电子监管网的,整个品种将被取消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资格。
便于打击制售假劣药品
到2012年2月底,国家药监局将实现全国基本药物的全品种电子监管。届时,所有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必须赋码,所有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必须通过电子监管网实现数据上传,不能开展基本药物品种核注核销的企业不得承担基本药物配送工作。“十二五”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力争对所有药品实施电子监管,实现上市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质量可追溯。
国家药监局认为,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有利于有效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药品电子监管网实施闭环运行,使得非法药品无法进入国家正规销售使用渠道,有利于问题药品的追溯召回。由于对入网药品的流量、流向和库存能够进行实时掌控,因此发生药害事件时,通过该网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进行问题药品的追溯、召回。
■ 北京落地
京每季通报药物不良反应
北京市药监局昨天表示,4月1日起,在北京市3000多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政府采购并“零差价”销售的500多种基本药物,将逐批、逐箱、逐盒“佩戴”电子监管码,方便市民在线(登录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查询药品的质量和真伪。
另外,市药监局还将每季度向社会公布全市基本药物的质量公告和不良反应情况,让市民及时了解基本药物的安全状况。
今年,北京市药监局还将对网售药品信息和媒体药品广告的发布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定期向社会曝光违法药品广告,提醒市民勿轻易购买服用宣称有神奇疗效的假药劣药。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