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浙江省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加强药械市场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
一、推进药械市场整治“规范化”
构建“效率稽查”,推行案件主办人员制度,由主办人员对案件全程负责,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感,提高案件查办速度和质量。实施“责任稽查”,制定《药械行政执法制度汇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建设“规范稽查”,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二、推进药械市场整治“科学化”
开展“专项稽查”,大力开展对非法回收药品、以讲座体验等形式现货销售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植入性医疗器械、临床检验分析仪等医疗设备、计生用品等各类专项整治。加强基本药物稽查,结合药品抽验,将国家规定的307种、省政府规定的150种基本药物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品种。打击游医药贩,抓好药品违法回收“重点稽查”,针对药品违法回收屡禁不止的现象,采取严厉措施予以整治。
三、推进药械市场整治“和谐化”
实现“技术稽查”,充分发挥药品抽验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抽验的针对性。完善“协作稽查”,加强部门协调,加强与相关科室及周边局的联络交流,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加强与法院、公安、卫生、邮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定期召开协调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坚持上下联动,及时就疑难案件向嘉兴市局请示汇报;充分利用农村药品安全“两网”建设的成果,加强对乡镇药品监督员的指导,鼓励药品监督员举报投诉药品违法行为。
塑造“和谐稽查”,在药械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提前介入,做好约谈,认真宣传政策法规,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消除抵触情绪,听取陈述申辩。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在《处罚决定书》中强调“说法”、“说理”,使案件处理决定更有说服力。
强化“信息稽查”,将全市所有涉药企业纳入短信平台,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实现联网,实时监控;同时,创新信息传播载体,开设专栏,每月定期介绍法律法规、质量公告、安全常识等信息,并对制售假劣药械的行为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