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欧盟传统药品法》的过渡期将截止,但中国目前尚未有一种中药产品在欧盟以传统草药身份成功注册;这不仅不利中药出口,更会使欧洲中医将陷入有医无药的尴尬境地,严重制约中医药在欧洲的发展。
为此,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与荷兰海牙市政府今天在此间共同主办“中医药发展暨中药在欧洲注册国际论坛”,组织中外专家探讨《欧盟传统药品法》及药品注册规则程序,推动中草药进入欧盟。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副主席李振吉指出,2005年10月实施的《欧盟传统药品法》为中药以治疗药品身份进入欧盟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国中药品种未能注册的原因之一是该法提出,中药注册需有在欧盟使用15年的用药史,而中国企业无法提供相关证明。
李振吉称,该会将指导中国企业了解中药在欧盟注册的途径和方法,加大投入力度,进行多层次联合,积极在欧盟注册中药品种;由荷兰政府邀请得欧盟药品注册评估专家将为中国中药企业开发欧洲市场提供指导。
他透露,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今年10月1日将在海牙举办第七届世界中医药大会,由荷兰海牙市政府赞助的本届大会的主题是“中医药的临床实践与科学研究”;中医药治疗男科疾病、不孕症及抗病毒药物应用是交流重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荷兰驻上海总领馆总领事Erik van Waal、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主任沈远东以及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西荷兰外国投资局的代表等800人出席了论坛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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