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长沙生殖医学医院了解到,近几年来,一些已婚育龄女性认为,既然有紧急避孕药,平时不采取避孕措施也无大碍,反正一旦失败,口服紧急避孕药,即可万事大吉。
该院院长、不孕症学术带头人刘习明医生提醒,这是当前一种认识误区。因为口服紧急避孕药,比一般口服短效避孕药激素含量大,经常使用,存在潜在致癌危险,还有可能导致不孕。
【QQ问话】
既然发明了紧急避孕药,那么,应该就是万事大吉的。我与老公暂时没有养宝宝的计划,万一出现意外情况,当然就采用紧急避孕。除此之外,还有别的更好的措施吗?
紧急避孕失败须终止妊娠
【专家答疑】紧急避孕,是指在无避孕或避孕失败的夫妻房事后,短期内采用的防止怀孕的紧急、短效补救措施。专家认为,这只能偶尔使用,并且只对前一次房事有补救作用,对服药后的房事没有效果,且不能代替常规的避孕方法。
况且,紧急避孕的有效率,明显低于常规避孕方法;而且由于用药剂量高,一次紧急避孕的药量,一般相当于8 天的常规短效口服避孕药量。
服用紧急避孕药,有时可能引起一些轻度的副作用,包括容易恶心、呕吐、头痛、乳房压痛、体重增加、神经紧张、情绪低潮、月经不来、皮肤易长褐斑和粉刺等现象。不过,轻微的副作用可在24小时内消失、而有些副作用很难在短期消失还有可能留下后遗症。
使用紧急避孕药,应强调:首先,只能对本次无保护性夫妻房事起作用,且每个月经周期中只能服药1次,绝对不能作为常规避孕方法反复使用;紧急避孕失败而妊娠者,新生儿畸形发生率高,必须终止妊娠;一年内使用最好3次以内,多服对女性健康危害大。
如非吃不可,建议最好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在用药期间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至于采用哪一种方式避孕比较好,则建议通过临床检查、根据个体情况,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再作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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