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开展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
五、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加强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继续组织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推进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中心建设。制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办法》,开展单病种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落实病人安全目标。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机制,制订手术分级目录,重点加强植(介)入类技术规范管理。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和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工作。加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力度,制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临床药师管理办法》,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贯彻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进一步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探索建立专科护理岗位和护理管理岗位培训制度,继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扩大专科医师准入试点范围,研究建立临床首席专家制度。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及其他技术人员管理。继续完善医院感染防控技术性标准和规范,制订《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行动计划》,完善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制订《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规范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做好重大事件医疗救治工作。继续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加强无偿献血队伍建设,探索部门间协作机制和无偿献血发展长效机制。强化血液安全管理,推进核酸检测工作,制订实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建立临床用血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11-2015年)》,推动防盲治盲工作和探索建立我国眼保健体系。推进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开展长期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加强戒毒医疗服务管理。
强化医疗服务监管。继续组织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开展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告诫谈话制度。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相关不良事件报告处置制度以及处方点评和不当处方公示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安全。加强医疗服务日常监管制度和能力建设,重点加大人体器官移植、医疗美容和医疗广告等监管力度,健全医疗机构校验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制度,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行为。
六、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卫生监督
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推进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制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组织做好2012年新立项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食品污染物和微生物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等基础标准和食品生产经营规范、食品检测方法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强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制订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与风险评估优先项目,推动国家、地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机构能力建设。组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数据库和共享平台,加强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继续完善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黑名单”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提高食源性疾病病因调查能力,做好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开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专项整治,完善餐饮食品安全、保健食品监管制度。
加强卫生监督工作。推动实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完成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修订《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和职业卫生标准。推进职业病防治体系和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哨点监测、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完成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基本情况调查,推进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试点工作,开展放射防护专项检查。制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配套文件,开展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建立健全国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做好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抽检。以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执行等为重点,推进全国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以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教学环境为重点,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和试点研究。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力度。
七、完善药品科学监管体系,维护公众用药安全
实施《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1-2015年)》。加强药品审评审批、检验检测、认证检查、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全面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制度。完善疫苗质量监管体系,提高疫苗质量控制水平。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邮寄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行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稽查执法制度,加强大案要案督办,及时排查药品安全问题。继续实施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引导企业加强药物研发创新,提升药物研发能力。全面开展《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工作。继续开展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化妆品监管制度,开展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推进药品监管国际化战略,加强双边、多边交流合作。
八、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贯彻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公立中医医院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改造建设,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功能建设。加大中药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扎实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以补偿机制改革为切入点,落实县级公立中医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任务。继续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应急能力以及中医药防治新发突发传染病应急体系建设。贯彻《全国民族医药工作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10-2012年)》。加强中医药继承创新科技体系建设,推进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和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开展基层老中医临床经验继承项目,加强中医药职业教育以及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建设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体系,做好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和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推进中医药服务深入基层以及中医药科普宣传工作。加强中医药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深化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充分利用海外孔子学院等平台,着力开展中医药对外文化宣传工作。
九、加强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卫生信息化工作,为医改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医学教育。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抓紧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医学杰出人才、紧缺专门人才、中医药人才和医师规范化培训等5项卫生人才工程。以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为主,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推动在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继续实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启动实施“5+3”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项目。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结合实际研究开展“3+2”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工作。推动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制订《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标准》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安排1万名医学毕业生接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等指导性文件,安排5000名以上毕业生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推进公共卫生医师培训制度建设。落实2011-2015年卫生监督人员培训规划。开展基层药学人员培训,加强药师队伍建设。落实全国支援“三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卫生人才支持计划和中西部地区2012年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加强边远地区和基层卫生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强化与教育部的两部协调机制,积极推进首批两部共建10所高校医学院工作,探索两部与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共建高校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卫生行政管理干部综合素质。
推进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工作,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加快“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重大新药创制”两个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计划任务的组织实施,推进重点任务的落实。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卫生行业科研专项等项目的论证、组织和实施,发挥科研项目对深化医改的支撑作用。推进国家医学创新体系建设,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做好实验室资质认证和质量管理工作。重点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和国家重大活动中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完成卫生部重点实验室评估验收工作,推进卫生部科研和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完善医疗新技术临床研究管理制度,推动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整顿工作,规范和加强卫生适宜技术推广。
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出台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国家级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联通部分试点省份信息平台,推动地市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基于平台部署整合业务应用系统,形成纵向贯穿国家—省—市—县—乡—村,横向覆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药品供应和卫生综合管理等主要业务领域的卫生信息化基本架构,实现试点范围内跨机构跨区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国家级新农合信息平台与部分省级平台之间、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方便参合农民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加快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建设工作,推进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完善大型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双向转诊和远程会诊,探索建设区域远程会诊中心,共享区域医疗资源。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启动各省份试点工作,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实现标准统一、全国通用,方便居民看病就医和进行个人健康管理。制订和完善卫生信息化标准规范。实施卫生信息化试点项目。探索制订电子病历、电子处方应用和远程医疗、数字签名、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把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作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具体内容,推动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继续深入开展。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继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医风,提高行业文明素质,推进卫生行业文化建设,探索形成体现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和改革创新时代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
加强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公立医院积极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制订《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意见》,大力加强公立医院反腐倡廉建设。制订并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完善医德考评制度。认真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医疗机构统方管理、医疗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等制度规定,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将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积极探索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强化项目与资金监管和专项督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和内部审计。
十一、统筹推进各项卫生工作
加强卫生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围绕解决深化医改面临的重点难点和长远健康问题,开展卫生政策重大课题研究,继续实施研究成果传播和转化工作。组织医改监测、督导和评估工作。推动《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中医药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重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