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医师获得大陆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和《台湾地区医师获得大陆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根据这两个管理办法,港澳台地区的医师可申请获得内地的医师资格,资格类别包括临床、中医、口腔。
管理办法指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其有关规定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的中国公民,可申请内地医师资格认定:200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合法行医资格满5年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具有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专科医师资格证书;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机构中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