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医考委办发〔20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就2010年中医民族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2010年中医民族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仍使用2009年中医民族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使用的大纲,传染病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和诊断学基础等继续作为考试内容。
二、请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考生的告知工作,确保2010年中医民族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顺利开展。
三、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和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联系。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严华国 010-65914966
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赵亚明 010-64892133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