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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具有完整的理论体系,在这一独特理论体系中,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整体观念,二是辩证论治。
一、整体观念
整体,就是完整性和统一性。整体观念,是中医学关于人体自身的完整性及人与自然、社会环境的统一性认识。
中医学认为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构成人体的各部分之间,在结构上是不可分割的,在功能上是相互协调、相互为用的,在病理上是相互影响的。同时也认识到人体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重要关系和相互影响,人类在能动地适应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斗争中,维持着机体正常的生命活动。这种内外环境的统一性和机体自身完整性的思想,即为整体观念。
整体观念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1.人体是有机的整体
人体是由许多组织器官所构成的,脏腑、经络、肢体、孔窍和气血津液等,虽各有不同的生理功能,但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从而形成了一个以五脏为中心,配合六腑,联系五体、五官九窍等的五个生理系统,并通过经络纵横广泛地分布,以贯通内外上下,运行气血津液,滋养并调节各组织器官的活动。从而形成人对自身的有机的整体性认识,并体现于生理、病理和诊治等各个方面。
2.人与自然环境的统一性
人与自然界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人类生活在自然界中,自然界存在着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同时,自然界的变化,如季节气候、昼夜晨昏、地理环境等的不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体,而机体则相应地产生反应。属于生理范围内的,即是生理的适应性;超越了这个范围,即是病理性反应。由于人与自然界存在着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所以因时、因地、因人制宜,也就成为中医治疗学上的重要原则。
3.人与社会环境的统一性
人生活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其生命活动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因而在生理上可表现为其身心机能和体质特点有一定差异。在病理上,则剧烈、骤然变化的社会环境,可破坏原有的生理和心理的协调和稳定,则可引发某些身心疾病或使原发疾病恶化。
二、辨证论治
辨证论治,也叫辨证施治,是中医学认识疾病和处理疾病的基本原则。证,也叫证候,是机体在疾病过程中的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辨证,就是将四诊所收集的症状和体征等资料,通过分析、综合,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概括、判断为某种性质的证候的过程。论治,是根据辨证的结果,确定相应的治疗原则和方法。辨证是决定治疗的前提和依据,论治是治疗疾病的手段和方法。
在辨证论治过程中,还应掌握病与证、治的关系。医学敎育网搜集整理中医认识并治疗疾病,是既辨病又辨证,并讲究辨证与辨病相结合。由于一种病可以出现几种不同的证,而不同的病在其发展过程中可以出现同一种证,所以临床治疗时,即可采取“同病异治”或“异病同治”的方法来处理。所谓“同病异治”,是指同一种疾病,由于发病的时间、地区以及患者机体的反应性不同,或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所以表现的证不同,因而治法就各异。“异病同治”,是指不同的疾病,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出现了相同的证,因而就采取同一方法治疗。因此,“同病异治”和“异病同治”,实质上即是“证异治异”、“证同治同”,亦是辨证论治原则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