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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类卫生资格考试通过标准规定 |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3-12 |
2012年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考试已经结束,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已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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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析]药学类卫生资格考试-通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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