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药学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主管药师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基础知识:生理学、生物化学、天然化学、药物化学、微生物学、病理生理等。
相关专业知识:药剂学、药事管理。
专业知识:药理学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专业实践能力:医院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