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公布,现将我市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2012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东莞报名点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所需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者)。
二、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2013年5月6日—5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受理地点: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地址: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路2号东莞市商业学校南城校区(即原东莞市南城职业中学)东门内)。
三、注意事项
请合格考生按时提交考务文件规定的材料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联系电话:0769~22203889 .
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