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和人事部共同领导医学检验考试,两部门成立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部人事司。具体考务工作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地考试工作由省级卫生和人事行政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实施。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军队系统使用全国统一的考卷,由军队系统组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