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护考办发【2013】1号
各考区:
为保证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引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考区、考点及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谨参加考试。
二、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考务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三、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医学教育`网整理,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及时间 |
专业实务 |
5月18日 |
9:00~11:30 |
实践能力 |
14:00~16:30 |
四、各考区须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59号)有关规定收取考试费,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考务费标准及每人每科11元向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全额上缴考务费。
五、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保密工作,严防泄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3年1月21日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