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参加全国中、初级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并已通过的考生,请到各自的单位所属县、区卫生局人事、政工部门领取考试成绩单。考初级护理(士)的考生领取成绩单后,尽早去医院护理部或卫生局干部保健科办理护士执照。
株洲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200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