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考生:
现定于7月6日至31日发放2008年护理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我市报名并通过考试的考生请持身份证原件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考试受理处领取资格证书(单位集体报名的由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介绍信统一领取)。
领证地址:中山五路3号中荣大厦附楼3楼(即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内)
领证时间:2009年7月6日至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中山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