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山东省日照市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市医疗机构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和护士执业注册进行集中办理,日照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承担此项工作。
按照规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直接受理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等;必须受聘于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才可申请护士证书同时注册,医疗机构负责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注册。日照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注册的初审、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等工作的受理、相关政策的咨询和解释,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合格者制证打印,核对无误后报送省卫生厅。省卫生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护士执业证书》上加盖山东省卫生厅钢印和护士注册专用章。证书换发工作结束后,省卫生厅将在省卫生厅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该项工作将在5月12日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