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市注册医疗机构:
根据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5月4日起,我局驻市政务中心窗口重新启动护士首次注册审批工作,由于国家新护士信息库尚在建立中,护士变更注册工作仍暂停受理。
特此公告
二○○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