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考试”,在市卫生局报名点(含医专)报名的考生,可于9月3日起,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市卫生局人事教育科领取成绩单。区县(市)考生领取成绩单事宜请咨询原报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