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病原微生物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人间传播的微生物名录(待颁布)铜绿假单胞菌属于三类,BSL-2.相关的防护事宜包括: (1)操作要求 1、实验时,未经实验室主任同意,限制或禁止进入实验室。 2、不许在工作区域饮食、吸烟、清洗隐型眼镜和化妆。食物应存放在工作区域以外专用橱柜或冰箱中。 3、所有的操作过程应尽量细心,避免产生和溅出气溶胶。 4、对于污染的锐器,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包括针、注射器、玻片、加样器等。 5、注射和吸取感染材料时,只能使用针头固定注射器或一次性注射器(即注射器和针头是一体的)。用过的一次性针头必须弯曲、切断、破碎、重新套上针头套、从一次性注射器上去掉,或在丢弃前进行人工处理,要不将之小心放入不会被刺穿的、用于收集废弃锐器的容器中。非一次性锐器必须放置在坚壁容器中,转移至处理区消毒,最好高压杀菌。 6、打碎的器皿不能直接用手处理,必须用其它工具处理,如刷子和簸箕、夹子或镊子。盛污染的针头、锐器、碎玻璃的容器在倒掉前,应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消毒。 7、所有的培养物、储存物及其它规定的废物在释放前,均应使用可行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如高压灭菌。转移到就近实验室消毒的物料应置于耐用、防漏容器内,密封运出实验室。离开该系统进行消毒的物料,在转移前应包装,其包装应符合有关的法规。 8、溅出或偶然事件中,明显暴露于传染源时,要立即向实验室主任报告。进行适当的医学评估、观察、治疗,保留书面记录。 9、按日常程序、在有关传染源的工作结束后、尤其是传染源溅出或洒出后、或受到其他传染源污染后,实验室设备和工作台面应当使用有效的消毒剂消毒。污染的设备在送去修理、维护前,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消毒;在离开设施转移前,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打包运输。 (2)安全设备 1、正确使用和保养生物安全柜、最好是二级生物安全柜、或其他合适的人员防护设施、或物理遏制装置。 2、确定可能形成传染性气溶胶或溅出物的实验过程,包括离心、研磨、匀浆、剧烈震荡或混匀、超声波破裂、开启装有传染源的容器、采集感染标本等。 3、涉及高浓度或大体积的传染源时,若选用密封转头或带安全罩的离心机,若转头或安全罩仅在生物安全柜中打开,则可在开放实验室内离心。 4、当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外处理标本时,需采取面部保护措施(跟镜、口罩、面罩、或其他防溅装置),以免传染源或其他有害物溅或洒到面上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5、在实验室内,必须使用专用的防护性外衣、大褂、罩衫或制服。人员到非实验室区域时,防护服必须留在实验室内。防护服可以在实验室内处理,也可以在洗衣房中洗涤,但不能带回家中。 6、可能接触潜在传染源、被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要戴手套。一次性手套不用清洗、不能重复使用,不能用于接触“洁净”的表面(键盘、电话等),也不应当戴着到实验室外。要备有带滑石粉的乳胶手套。脱掉手套后,要洗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