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承担着保卫国家和平与安全的神圣使命。随着新世纪、新阶段军队职能任务的不断拓展深化,军队医师执行多样化军事行动卫勤保障的任务越来越重。军队医师在具有《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前言中对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所提出的具体要求之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1.具备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卫勤保障的军政素质。
2.掌握军队卫生工作的基本规律,掌握平战时军事行动卫勤保障的原则与方法。
3.掌握军队卫生防疫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4.掌握维护军人健康和提高军事作业能力的卫生学保障原则和措施。
5.掌握核化生武器伤害的特点,医学防护和分级救治基本原则和措施。
6.具有从事军队卫勤保障的卫生防疫、医疗救治、核化生武器伤防护等基本技能。
为充分体现军队医师的特殊性,引导军队医师重视军事医学知识的学习、运用,更好地履行神圣使命,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5号》精神和上述要求,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组织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与总后卫生部编写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军事医学2010版)》,用于指导专家命题和考生备考。
本大纲自2010年起试行。
医学综合笔试大纲(军事医学)目录
一、卫生勤务学
二、核、化、生武器损伤防治学
三、军队卫生学
四、军队流行病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