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烧伤的初期处理 1.Ⅰ°烧伤创面只需保持清洁和避免再损伤。 2.Ⅱ°以上,清创术和抗休克。 (二)烧伤的补液方法 Ⅱ°、Ⅲ°烧伤的补液量的计算: | 第一个24小时内 | 第二个24小时内 | 每1%面积、公斤体重补液量(为额外丢失) | 成人1.5ml | 儿童1.8ml | 婴儿2.0ml | 第一个24小时的1/2 | 晶体液:胶体液 | 中、重度 | 2:1 | 2:1 | 2:1 | 同左 | 特重 | 1:1 | 1:1 | 1:1 | 同左 | 基础需水量 | 2000ml | 60-80ml/kg | 100ml/kg | 同左 |
(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体重(kg)×烧伤面积×1.5(成人)+基础需水量) 1.前8小时输入总量的一半,以后16小时输入总量的另一半。面积大、症状重者需快速输注,但对原有心肺功能不全者却应避免过快而引起心衰和肺水肿。第二个24小时输液总量除基础水分量不变外,胶体液和电解质溶液量为第一个24小时输注的半量。第3日静脉补液可减少或仅用口服补液,以维持体液平衡为目的。低渗糖不宜过快,重症病人补充碳酸氢钠。 2.晶体液首选平衡盐溶液,因可避免高氯血症和纠正部分酸中毒,其次可选用等渗盐水、5%葡萄糖盐水等。胶体液首选血浆以补充渗出丢失的血浆蛋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白,如无条件可选用右旋糖酐,羟乙基淀粉等暂时代替。全血因含红细胞,在烧伤后血浓缩时不适宜,但深度烧伤损害多量红细胞时则适用。 3.补液的监测 ①成人尿量以维持30~50ml/h为宜; ②心率<120次/分,收缩压为90mmHg,脉压20mmHg以上; ③呼吸平衡; ④安静,无烦躁及口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