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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总则和分级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5 |
总 则: 1.立法宗旨:为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发展。 2.医疗事故定义与构成条件: 1)发生在经批准医疗机构,经注册的医生,在单位医疗活动中的医疗行为; 2)该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技术规范; 3)该行为是过失而不是故意,若为故意则属于犯罪; 4)该行为与给患者出现的人身损害有或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医疗事故分四级: 一级: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二级: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三级: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四级: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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