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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效学——执业医师考试考点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5 |
1.预防作用
指在疾病的症状或体征出现前用药,以防止疾病发生的作用,如用磺胺嘧啶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2.治疗作用
凡符合用药目的或达到治疗效果的作用即称为治疗作用。根据治疗目的不同,又可将治疗作用分为对因治疗与对症治疗两种,前者能消除病因,后者能缓解症状。一般而言,对因治疗比对症治疗重要,但在某些紧急情况下,缓解症状比消除病因更重要。
3.副作用
即在治疗剂量时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副作用对机体的影响一般较轻,且可预知,故多数可避免或减轻。产生副作用的原因常与药物的作用较广泛、选择性较低有关。根据用药目的不同,治疗作用与副作用可以互相转化。
4.毒性反应
指用药后造成机体病理性的损害,多因用量过大、用药时间过长或用药方法不当所致,有时也可因为机体敏感性过高。毒性反应大多能预知,并可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避免或减轻。
5.变态反应
又称过敏反应,是一种病理性的免疫反应。发生的条件是过敏体质的人使用了具有致敏性的药物。该反应与用药剂量无关,不易预知,且反应的症状各异。
6.继发反应
是继发于药物治疗作用之后的一种对机体不利的反应,又称"治疗矛盾",如长期应用广谱抗菌药物出现的二重感染即属此类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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