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流产
因避孕失败所致的意外妊娠,可在妊娠早期人为地采取措施终止妊娠,作为避孕失败的补救措施;但不能直接用此作为节育方法。
一、药物流产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催经止孕药物发展日臻完善。其优点是方法简便,不需宫内操作,故无创伤性,目前最常用的药物是米非司酮,最早由法国Roussel-Uclaf公司于20世纪80年代初首先合成,1992年国产米非司酮配伍PG被批准用于终止早孕,至今已数百万例,完全流产率在90%以上。米非司酮是一种合成类固醇,其结构类似炔诺酮,具有抗孕酮、糖皮质醇和轻度抗雄激素特性。米非司酮对子宫内膜孕激素受体的亲和力比孕酮高5倍,因而能和孕酮竞争而与蜕膜的孕激素受体结合,从而阻断孕酮活性而终止妊娠。同时由于妊娠蜕膜坏死,释放内源性前列腺素(PG),促进子宫收缩及宫颈软化。通过临床研究已肯定药物流产采用米非司酮与PG配伍为目前最佳方案,因两者起协同作用能提高终止妊娠效果,用药量明显减少。米非司酮25mg,每日口服2次,连续3日,于第4日上午配伍米索前列醇0.6mg,一次服完。适用于停经7周内孕妇,完全流产率达90-95%,且副反应轻,仅有恶心、呕吐、下腹痛和乏力,但其远期副反应尚需进一步观察。用药后应严密随访,若药物流产失败,宜及时手术终止,以免遗留受损的妊娠继续发展;有时引起不全流产,出血量多者需急诊刮宫。值得指出的是,药物流产后出血时间过长和出血量过多是其主要副反应。尽管流产后加用缩宫素、益母草、口服避孕药、中药、抗生素或米非司酮等方法,直至今日尚无肯定、有说服力的疗效。此外,异位妊娠误行药物流产导致休克病例必须引起警惕。
二、人工流产术
人工流产术是指在妊娠早期用人工方法终止妊娠的手术。
1.适应证
(1)因避孕失败要求终止妊娠者;
(2)因各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
2.禁忌证
(1)各种疾病的急性期或严重的全身性疾患,需待治疗好转后住院手术;
(2)生殖器官急性炎症;
(3)妊娠剧吐酸中毒尚未纠正;
(4)术前两次体温享37.5℃。
3.手术操作
(1)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适用于妊娠10周以内者。
1)术者穿清洁工作衣,戴帽及口罩,戴无菌手套。受术者排空膀胱,取膀胱截石位。用碘附或1‰苯扎溴胺液消毒外阴、阴道,铺盖消毒洞巾。作双合诊复查子宫位置、大小及附件情况。用阴道窥器暴露宫颈,消毒宫颈,用棉签蘸1%利多卡因溶液置宫颈管内3-5分钟。
2)探测宫腔:宫颈钳夹持宫颈前唇后,用子宫探针探测子宫屈向和深度。
3)扩张宫颈:宫颈扩张器以执笔式顺子宫位置方向扩张宫颈管,一般自5号开始,扩张至大于准备用的吸管半号或1号。扩张时用力要稳、准、轻,切忌强行伸入。
4)吸管吸引:此前连接好吸引管,并己进行负压吸引试验无误。按孕周选择吸管粗细及负压大小,孕7周以下用5-6号吸管,负压为53.2 kPa孕7-9周用6-7号吸管,负压为53.2-66.5KPa(400~500mmHg);孕9周以上用7-8号吸管,负压为67-73.1kPa (500-550 mmHg)。负压不宜超过 79.8 KPa(600mmHg)。一般按顺时针方向吸引宫腔1-2周,即可将妊娠物吸引干净。当感觉宫腔缩小,宫壁粗糙、吸头紧贴宫壁、上下移动受阻时,慢慢取出吸管,仅见少量血性泡沫而无出血,表示己吸净。术前若经B型超声测知胎囊附着部位,将吸管开口处对准该处吸引,可迅速吸出妊娠物,使出血量减少。
5)检查宫腔是否吸净:用小号刮匙轻刮宫腔一周,尤其宫底及两侧宫角部,检查是否吸刮干净。全部吸出物用纱布过滤,检查有无绒毛及胚胎或胎儿组织,有无水泡状物。肉眼观察发现异常者,即送病理检查。
(2)人工流产钳刮术:适用于妊娠11-14周时,因胎儿较大,需作钳刮及吸宫终止妊娠。为保证钳刮术顺利进行,应先作扩张宫颈准备,术前将艾司唑仓丁卡因栓剂置于子宫颈管达内口处;或于术前3-4小时将前列腺素制剂塞入阴道或肌注;也可在术前12小时将16号或18号导尿管慢慢插入宫颈,直至宫腔深度的1/2以上,而露在阴道内的一段导尿管则用消毒纱布包裹,置于后穹隆,次日行钳刮术时取出导尿管。
4.近期并发症
(1)子宫穿孔:妊娠子宫柔软,尤其哺乳期子宫更软,剖宫产后妊娠子宫有瘢痕,子宫过度倾屈或有畸形等情况,施行人工流产时易致子宫穿孔。术者应查清子宫大小及位置,谨慎操作,探针沿子宫屈向伸入时,动作要轻柔;扩张宫颈时需从小号顺序渐进,切忌粗暴用力;应用吸管吸引、卵圆钳钳取妊娠物时,操作幅度不能过大。器械进入宫腔突然出现 “无底”感觉,或其深度明显超过检查时子宫大小,即可诊断为子宫穿孔,应停止手术,给予缩宫素和抗生素,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有无腹痛、阴道流血及腹腔内出血征象。子宫穿孔后,若患者情况稳定,胚胎组织尚未吸净者,可在B型超声或腹腔镜监护下清宫;尚未进行吸宫操作者,则可等待1周后再清除宫腔内容物。发现内出血增多或疑有脏器损伤者,应立即剖腹探查修补穿孔处。
(2)人工流产综合反应:指受术者在人工流产术中或手术结束时出现心动过缓、心律紊乱、血压下降、面色苍白、出汗、头晕、胸闷,甚至发生昏厥和抽搐。其发生主要由于宫颈和子宫遭受机械性刺激引起迷走神经兴奋所致,并与孕妇精神紧张,不能耐受宫颈扩张、牵拉和过高的负压有关。因此,术前应予精神安慰、操作力求轻柔,扩张宫颈不可施用暴力,吸宫时掌握适当负压,吸净后勿反复吸刮宫壁。术前宫颈管内放置利多卡因可能预防其发生。一旦出现心率减慢,静脉注射阿托品0.5-1mg,效果满意。
(3)吸宫不全:为人工流产后常见并发症。主要是部分胎盘残留,也可能有分胎儿残留。宫体过度屈曲或技术不熟练容易发生。术后流血超过10日,血量过多,或流血停止后又有多量流血,应考虑为吸宫不全,B型超声检查有助于诊断。若无明显感染征象,应行刮宫术,刮出物送病理检查,术后用抗生素预防感染。
(4)漏吸:确定为宫内妊娠,但术时未吸到胚胎及胎盘绒毛,往往因胎囊过小、子宫过度屈曲或子宫畸形造成。当吸出物过少,尤其未见胚囊时,应复查子宫位置、大小及形状,并重新探查宫腔,能及时发现问题而解决,吸出组织送病理检查,若未见绒毛或胚胎组织,除考虑漏吸外,还应排除宫外孕可能。确属漏吸,应再次行负压吸引术。
(5)术中出血:多发生于妊娠月份较大的钳刮术,主要为组织不能迅速排出,影响子宫收缩。可在扩张宫颈后,宫颈注射缩宫素促使子宫收缩,同时尽快钳取或吸取胎盘及胎体,吸管过细或胶管过软时应及时更换。
(6)术后感染:开始时为急性子宫内膜炎,治疗不及时可扩散至子宫肌层、附件、腹膜,甚至发展为败血症。多因吸宫不全或流产后过早性交引起,也可能因器械、敷料消毒不严或操作时缺乏无菌观念所致。主要表现为体温升高、下腹疼痛、白带混浊或不规则流血,双合诊时子宫或附件区有压痛。治疗为卧床休息,支持疗法、及时应用抗生素。宫腔内残留妊娠物者按感染性流产处理。
(7)栓塞:目前应用的自动控制人工流产吸引器,因能自动制造负压和控制负压,故空气栓塞己被杜绝。羊水栓塞偶可发生在人工流产钳刮术,宫颈损伤、胎盘剥离使血窦开放,为羊水进入创造了条件,此时应用缩宫素更可促使发生。妊娠早、中期时羊水含细胞等物极少,即使并发羊水栓塞,其症状及严重性不如晚期妊娠发病凶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