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因概述
随着医学的发展和模式的转变,现在多病因论已取代了单病因论。
多病因论认为疾病的发生是由多种因素联合作用的结果。
根据多病因论的观点,各种致病因素作用的形式是较复杂的,可有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协同作用等。故疾病的发生是一连串病因综合作用的结果。
二、疾病发生的三要素
1.致病因子
即病原因子,包括生物、物理、化学因素。它们是致病的直接病因。各种致病因子的致病能力是由下列三方面因素所决定:
(1)致病因子毒性或毒力的强弱;(2)环境中致病因子的剂量或浓度;(3)致病因子进入体内后的变化规律。
2.宿主
即人体。人体内在因素是发病的内因,外部的致病因子进入人体,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人体的以下特征与是否发病有明显影响:
(1)生理特征 包括年龄、性别、妊娠、营养、免疫和健康状况等。
(2)行为特征 包括个人的性格、嗜好、风俗、习惯等。
(3)遗传特征 包括染色体和基因。
3.环境
指致病因子和人体所处的周围环境。
(1)自然环境包括气候和地理环境。
(2)社会环境 包括政治、经济、人文、风俗、习惯、宗教、社会结构等。
在疾病发生的过程中,致病因子、人体、环境三者缺一不可,且相互制约。只有三者处于平衡状态,人体才能保持健康,失去平衡就可能发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