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成人医学教育和中等卫生学校医学教育的人能否参加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日前,卫生部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专门说明。 对于接受成人医学教育的人员,《卫生部关于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中规定: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报名参加各类国家承认的成人高等医学教育并取得相应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可以作为参加相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自2002年4月26日前入学的非在职和在职卫生技术人员,通过成人医学学历教育(函授、夜大、脱产等学习形式)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此后(含2002年4月26日)入学的没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通过成人医学学历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取得的医学学历,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对于接受中等卫生学校医学教育的人员,规定:———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取得中等卫生学校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中医、中医骨伤、中医康复保健、藏医医疗、维医医疗、蒙医医疗学历除外)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符合卫生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医学教育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人员,就读于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学专业设置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中等卫生学校,其所取得的医学专业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此外《卫生部关于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规定:2004年1月1日以后,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