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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辅导:对生产、销售假药的应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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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辅导:对生产、销售假药的应如何处罚
作者: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7 13:37:1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对生产、销售假药的应如何处罚是初级药士考试大纲包含的内容,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相关内容供大家学习参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规定的成份不符合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该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处罚:对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及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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