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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注册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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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注册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处理方法
作者: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1/16 23:46:5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提问:我是2011年通过的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因为临时有事,直到今年才开始注册,但卫生局说我的注册申请不符合条件,说缺成绩单,我该怎么办?

医学教育网老师回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受理(公卫执业医师)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卫执业医师注册一般需要以下材料:1、医师注册申请审核表;2、2寸照片若干张;3、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健康体检表;6、聘用合同;7、毕业证复印件医`学教育网整理;8、其他要求相关材料。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的注册材料以卫生局要求的材料为主。

至于往年的医师资格成绩单的补办,还得到当初报考所在地的卫生局去咨询一下,应该是可以补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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