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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行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7-24

    自行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应经区县环保局、卫生局批准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第三十八条 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焚烧处置场所不得带入或存放与处置无关的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

    (二)作业现场应由两人以上共同实施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三)焚烧的医疗废物要保证充分燃烧,余烬应用专用工具运至填埋场处置;

    (四)使用后的针头等利器应当先消毒并作毁形处理后,再作填埋处置,消毒方法应当符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6年版)的规定;

    (五)每次处置完毕,应对处置设施、设备、现场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六)每次处置工作都应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处置人员、处置医疗废物的种类和数量、处置开始的时间和结束的时间、处置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处置记录保存3年以上;

    (七)医疗废物处置设备维修、维护前应当做好消毒和清洗工作,并符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6年版)要求。

    第三十九条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实施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七章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报告

    第四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事故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在48小时内向所在区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区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区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简要经过;

    (二)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类型、数量,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原因;

    (三)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四)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第四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或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配合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暂停导致或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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