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和医德规范
(1981年10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发)
一、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二)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做到又红又专。
(三)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情和遵重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四)带头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五)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对工作极端负责,严格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七)廉洁奉公,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八)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整洁肃静。
二、规范
(一)遵守公德。公德是每个社会公民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医务人员首先应该确立并遵守社会主义公德,要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和爱护社会主义财富,树立革命的人生观。一个有道德的人,会把祖国同自己的命运联系起来,努力工作,勤奋学习,为建设和保卫祖国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热爱医学。医学是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医务人员是人民健康的保卫者,所以,医生的职业素来是受人民尊敬的。古话说:“不为良相,则为良医。”把良医比作对国家和人民有贡献的功臣。革命人民则称医务人员为“白衣战士”。说明医生的职业是纯洁、崇高和光荣的职业。我们应该热爱自己的医生职业,热爱医学科学。
(三)救死扶伤。医生工作关系到伤病员的命运,关系到他们家庭的悲欢离合,关系到他们所从事的革命事业医学教育`网整理,所以医务人员应把毛泽东同志关于:“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的号召做为自身的最基本的一条职业道德。从革命的人道主义出发,应努力做到在技术上刻苦钻研,精益求精;在工作上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待病人全心全意,满腔热忱,积极主动。为挽救病人生命,要有一种坚韧不拔的意志和不畏艰难,不辞辛劳的精神。就是对病势垂危的病人,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也是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去抢救。
(四)高度同情。病人在肉体上遭受着疾病的折磨,在精神上往往思虑重重,负担较重。在这种情况下,医务人员应具有高度同情心,对病人体贴入微,尽量使人心情愉快,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并用自己的真诚与热情,博得病人对自己的依赖,增强病人与疾病作斗争的信心。如有出言不慎,会使病人丧失战胜疾病的信心,给病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的影响,造成心身疾病或医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尊重病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医生面前的病人,既不是奴隶,也不是贵族;病人面前的医生,既不是雇佣者医学教育`网整理,也不是救世主。医务人员与病人的关系,是同志关系。医生应该尊重病人的人格、意志和权利。凡对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或研究,都应事先对病人解释清楚(包括预期效果,可能发生的危险和采取的防护措施等),征得病人或亲属同意和自愿,不能把自己的决定强加于病人。在病人或家属拒绝医生的正确意见时,要耐心说明动员。除了特殊情况(如紧急抢救、病人神志不清、无家属到场等)外,一般不应由医生单方面决定采取重要的诊疗措施。医务人员在接触病人时,要讲究文明礼貌,不能语言生硬,责备、训斥病人。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有关病人个人、家庭、工作中不应向别人公开的情况,必须保守秘密。
(六)讲究卫生。讲究卫生,预防疾病,移风易俗,改造社会,是建设精神文明的重要方面,医务人员应该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搞好院内、外环境卫生,严格消毒隔离制度,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讲究个人卫生,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勤剪指甲,勤刮胡须,不随地吐痰,不在病室吸烟。
(七)廉洁奉公。廉洁奉公是对社会主义国家工作人员的起码要求,医务人员应具备廉洁奉公的高尚情操,不为名,不为利,一切从病人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医生不应接受病人馈赠。反对以医生职权为资本搞交易、走后门的不正之风。更不允许乘人之危,产生任何邪恶杂念或进行违法乱纪的活动。
(八)团结互助。现代的医疗工作往往需要多种专门技术人员的密切配合,因此,要团结互助,搞好协作医学教育`网整理。反对抬高自己,贬低别人的不良作风。医生之间、医护之间、兄弟科室之间、兄弟医院之间,都应该以病人利益为重,尽力做到有求必应、主动配合、积极支援、互通有无。这样才能提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医疗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