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际学术交流多采用美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会的颈部淋巴结分区法,建议国内亦采用这一办法,为便于掌握,现将国内以前一直沿用传统的颈部淋巴结分组法与其对应关系说明如下(图1):
Ⅰ区(LevelⅠ):包括颏下及下颌下区的淋巴结群,又分为A(颏下)和B(下颌下)两区。
Ⅱ区(LevelⅡ):前界为茎突舌骨肌,后界为胸锁乳突肌后缘上1/3,上界颅底,下界平舌骨下缘。主要包括颈深淋巴结群上组。以在该区中前上行向后下的副神经为界分为前下的A区和后上的B区。
Ⅲ区(LevelⅢ):前界为胸骨舌骨肌外缘,后界为胸锁乳突肌后缘中1/3,下界为肩胛舌骨肌与颈内静脉交叉平面(环状软骨下缘水平),上接Ⅱ区,下接Ⅳ区。主要包括肩胛舌骨肌上腹以上的颈深淋巴结群中组。
Ⅳ区(LevelⅣ):为Ⅲ区向下的延续,下界为锁骨上缘,后界胸锁乳突肌后缘下1/3段。主要包括颈深淋巴结群下组。
Ⅴ区(LevelⅤ):即颈后三角区及锁骨上区。前界邻接Ⅱ、Ⅲ、Ⅳ区后界,后界为斜方肌前缘。以环状软骨下缘平面(即Ⅲ、Ⅳ区分界)分为上方的A区(颈后三角区)和下方的B区(锁骨上区)。包括颈深淋巴结副神经链和锁骨上淋巴结群。
Ⅵ区(LevelⅥ):带状肌覆盖区域,上界为舌骨下缘,下界为胸骨上缘,两侧颈总动脉为两边界,包括内脏旁淋巴结群。
VII区(LevelVII):为胸骨上缘至主动脉弓上缘的上纵隔区。
Ⅵ区和VII区与口腔癌的淋巴结转移无密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