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治疗原则及药物可参照肺结核,但仍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抗结核药对本病的疗效略低于肠结核。因此用药及疗程应予加强或适当延长。一般以链霉素、异菸肼及利福定联合应用为佳,也可另加吡嗪酰胺或乙胺丁醇,病情控制后,可改为异菸肼与利福定或异菸肼口服加链霉素每周2次,疗程应在12个月以上。
二、对腹水型患者,在放腹水后,于腹腔内注入链霉素、醋酸可的松等药物,每周一次,可以加速腹水吸收并减少粘连。
三、对血行播散或结核毒血症严重的患者,在应用有效的抗结核药物治疗的基础上,亦可加用肾上腺皮质激素,以减轻中毒症状,防止肠粘连及肠梗阻发生。
四、鉴于本病常继发于体内其它结核病,多数患者已接受过抗结核药物治疗,因此,对这类患者,应选择以往未用或少用的药物,制订联合用药方案。
五、在并发肠梗阻、肠穿孔、化脓性腹膜炎时,可行手术治疗。与腹内肿瘤鉴别确有困难时,可行剖腹探查。
预防
预防措施参见《肺结核》,对肺、肠、肠系膜淋巴结、输卵管等结核病的早期诊断与积极治疗,是预防本病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