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贲门痉挛-放射诊断学 本病病因尚未完全明了,但因发现其食管下段肠肌丛(奥氏神经丛)的神经节细胞变性和数量减少,多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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贲门痉挛-放射诊断学 本病病因尚未完全明了,但因发现其食管下段肠肌丛(奥氏神经丛)的神经节细胞变性和数量减少,多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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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学》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治疗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6 |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治疗:
1.消除诱因,治疗原发病:
此乃终止DIC的根本措施,例如积极有效地控制感染、败血症,及时清除子宫内容物(残留胎盘、死胎等),抗肿瘤化疗等。纠正引起DIC的诱因,如补充血容量,防治休克,改善缺氧状态,纠正酸中毒及电解质紊乱等。
2.肝素:
肝素治疗适应症:①病因不能及时除去者;②准备手术除去病因时为防止术中、术后促凝物进入血循环加重DIC,可短期应用;③准备补充凝血因子或用纤溶抑制剂应先用肝素;④慢性及亚急性DIC患者疗效较好,值得应用。但对出血倾向及出血性疾病如近期咯血、呕血、各种手术后大创面有出血者或以纤溶亢进为主者不宜用肝素。
肝素的用法和剂量:肝素剂量应根据DIC的临床类型及病期而定,宜个别化,以使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延长1.5~2倍为度。用药期间若APTT>100s,有出血症状加重提示肝素过量,应立即停用或减量。疗程视病情而定,原则上只要有血管内凝血存在就必须继续用药。待原发病或诱因基本控制,临床症状明显改善,出血停止,血压稳定,血小板计数及纤维蛋白原含量有所回升,可逐渐减量以至停药。切不可骤停,以免复发。一般用药5~7天。
3.抗血小板药:
适用于轻型DIC或高度怀疑DIC而未肯定诊断或处于高凝状态的患者。常用双嘧达莫,剂量稍大,每日200~400mg可单独应用也可与低分子右旋糖酐合用,但不与肝素合用,以免加重出血。阿司匹林可用於慢性DIC.
4.补充凝血因子:
在应用肝素的同时如APTT时间已显著延长者可输新鲜全血或新鲜血浆以补充凝考试大网站收集血因子。纤维蛋白原显著降低(<1g/L)者可输纤维蛋白原浓缩剂,每次2~4g,使其浓度达1.5g/L以上。血小板显著减少者可输血小板悬液。
5.抗纤溶治疗:
抗纤溶药物在DIC早期忌用,只有当继发性纤溶亢进成为出血的主要原因时才可与足量肝素同时应用。其作用是竞争性抑制纤溶酶原激活物,常用药有6氨基己酸(EACA)、氨甲苯酸(止血芳酸、PAMBA)和止血环酸或抑肽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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