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
五、利尿及脱水剂的应用妊高征者虽常伴有水肿,但近年来认为不可常规使用利尿剂。
1.应用利尿剂的缺点
(1)可致电解质平衡失调,并可导致胎儿发生急性胰腺炎而死亡。
(2)可使胎儿血小板减少而易致出血。
(3)孕妇体重减轻但蛋白尿并无好转。
(4)使孕妇血液浓度,加重微循环障碍,造成临床表现有体重减轻,似乎病情好转的假象。
(5)应用利尿剂者,新生儿体重明显较对照组为轻。
(6)噻嗪类药物可使子宫收缩受抑制,而致产程延长。
2.应用利尿剂的指征
(1)肺水肿、心力衰竭者。
(2)全身性浮肿者。
(3)血容量过高,重度贫血者。
对妊高征患者仅下肢水肿即予以口服利尿剂,仅医务人员的自我安慰,对病情无益。
3.利尿剂的选择
(1)呋塞米(速尿):用于上述指征者,其作用部位可能在亨利襻升支,但对近曲小管也有一定作用。其特点为作用快,有较强的排钠、钾作用,因而可导致电解质紊乱和缺氧性碱中毒。
妊高征心力衰竭及肺水肿患者以利尿剂与洋地黄类药物同时应用,疗效很好。常用呋塞米20~40mg加5%葡萄糖液20~40ml,静脉注射,并可按病情予以重复使用,可有良效。剂量可酌情加大或改肌肉注射均可。
(2)甘露醇:本品为脱水剂,亦为渗透性利尿药。静脉注射后,可以提高血浆渗透压,造成血、脑间的渗透压差,使脑内水分移向血循环,从而降低颅内压,减轻脑水肿。由于甘露醇不进入细胞内,故一般不致引起颅内压反跳现象。静脉快速滴注后,由肾小球滤过,极少由肾小管再吸收,在尿内排出甘露醇时,即带出大量水分。如肾功能不全及颅内压增高时,给予本药可有一定疗效。剂量为20%甘露醇200~250ml或山黎醇200~250ml,每8小时一次,或每日2次,于15~20分钟内迅速静脉滴注,但可致低钠血症,故必得定期检测血钾、钠等。
(3)心钠素(ANP):具有较强的排钠、利尿及扩张血管作用,因可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故可改善肾功能,因心钠素对肾小管的抑制作用甚微,主要为增加肾血流量,对体内的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失调有一定的纠正作用,对妊高征并发心肾功能不全者将为重要的药物之一。
(4)其他利尿剂:如氢氯噻嗪(双氢克尿塞)或氨苯喋啶等由于具有上述的特点,近来年多不主张广泛应用于妊高征患者。另需指出如妊高征心力衰竭、肺水肿者,忌用甘露醇。
总之,治疗妊高征的常用药物以解痉、降压为主,扩容、利尿需按病情、化验指标决定是否应用。
六、按不同阶段辨证治疗
1.轻度妊高征:
均在门诊随访,适当休息,左侧卧位,不必限制钠盐摄入,夜间可酌用苯巴比妥以利睡眠。中药可用杞菊地黄汤加减,方剂为:生地12g,山萸肉9g,淮山药12g,茯苓12g,妙丹皮6g,泽泻12g,枸杞子9g,菊花12g,钩滕12~30g(后下)。药方中以生地、山萸肉、枸杞子补肝肾之阴,淮山药、茯苓健脑利湿,丹皮凉血清热,菊花、钩滕清肝火,泽泻利水。用以上中药治疗可使症状好转,血压亦有不同程度降低。
2.中度妊高征:
行左侧卧位休息,可予解痉、镇静及口服降压药物。应用中药时可在杞菊地黄汤基础上加减少。
(1)镇痉药:羚羊角粉300mg吞服,或用地龙9~12g,全蝎1.5g(后下)。
(2)平肝潜阳药:龙骨30g,牡蛎30g,石决明30g,珍珠母30g.以上四味药均需先煎。
(3)育阴药:女贞子12g,桑椹子12g,旱莲草12g,天冬12g,麦冬9g,元参12g,龟板12~15g.(4)活血化瘀药:当归9~12g,丹参9~12g,赤芍9g,大蓟15~30g,小蓟15g.如经门诊治疗无效,则当按前述原则住院治疗。
3.重度妊高征:
对先兆子痫患者立即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发生子痫及其他严重并发症。
(1)绝对卧床休息,避免声光刺激。
(2)每2~4小时测血压一次,夜间为避免影响休息可减少一次血压测量。尿常规检查每日一次,准确记出入水量,同时须行眼底、心电图检查及血液生化测定。有条件者可行超声心动图检查,以利及早发现心功能异常。
(3)药物治疗:药物选择及应用均按前述方法进行。头痛明显者,提示颅内压增高,需先用20%甘露醇250ml,快速静脉滴注,另应同时测定血细胞比容、尿比重,有条件情况下测全血粘度及血浆粘度,以决定是否扩容治疗。对于有贫血、水肿严重而血细胞比容低值者,应予输血,或成分输血,或输白蛋白,同时予以利尿,则病情可明显改善。先兆子痫并发腹水者,予以人体白蛋白或胎盘白蛋白静脉滴注,隔日或每日一次,可有一定效果。但最重要的是短时期保守治疗后,应及时终止妊娠,病情可渐愈,且对母婴安全有益。不可一律等待孕36~37周再予以结束分娩,将导致胎死宫内及母体病情加剧。
4.子痫的治疗:
根据Iffy报道,子痫患者的死亡不外乎以下7种原因,即:①持久高血压危象、肾衰;②严重胎盘早期剥离、死胎;③急性肺水肿,心力衰竭;④抽搐致胃内容物吸入,引起通气障碍;⑤过多药物应用致中毒;⑥治疗期间心跳骤停;⑦缺氧性脑病、脑溢血。
5.子痫的护理:
对子痫患者的护理,与治疗有同样的重要性。首次应将患者置入单人蝉室,并要空气流通及亲属陪伴;保持绝对安静,避免一切声、光刺激。抽搐时,禁先用硫酸镁肌内注射,因为注射时的疼痛刺激即又可诱发抽搐。各种治疗,如注射针剂、导尿等均需动作轻揉,以减少刺激。丈夫在旁陪伴,有利消除患者的精神紧张。
为防止抽搐及昏迷时从床上摔下,需加用床挡。活动假牙需取出,并备妥包囊纱布的压舌板,以便及时放入患者口中,防止抽搐时咬破唇、舌。患者需取头低侧卧,以防粘液吸入呼吸道或舌头阻塞呼吸道。必要时,以吸引器吸出喉头粘液或吐出物,以免窒息。在昏迷未清醒时,禁止给予任何饮食和口服药,以防误入呼吸道,导致窒息或肺炎。另需精确记录出入量,注意瞳孔大小、呼吸及心率,每小时记录血压、脉搏、呼吸以及四肢运动情况、腱反射和子宫张力,有助及早发现脑溢血、肺水肿及肾功能不全和有无临产。
七、适时终止妊娠1.引产指征:妊高征患者治疗后,适时终止妊娠为重要措施之一。
(1)重度妊高征积极治疗48~72小时无明显好转者。
(2)重度妊高征治疗好转,已≥36周者。
(3)妊高征病程已8周以上,特别是伴有原发性高血压或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而孕周已达36周以上者。
(4)子痫控制12小时以上者。
2.终止妊娠方式
(1)凡子宫颈条件成熟者,可破膜引产。
(2)子宫颈条件不够成熟,但无胎儿窘迫表现,且病情好转者,可先用硫酸脱氢表雄酮100mg加注射用水20ml,静脉注射,促子宫颈成熟,再予人工破膜或缩宫素引产。
3.引产后注意事项
(1)予以胎心监护仪持续监护。
(2)如有贫血或胎儿宫内生长迟缓或肝功能异常者,应争取行生物物理指标监测,以便及早发现胎儿是否有宫内缺氧,适当改变分娩方式。
4.剖宫产指征
(1)凡病情严重,特别是平均动脉压≥18.7kPa(140mmHg)者。
(2)重症患者而子宫颈条件不成熟,不能在短期内经阴道分娩者。
(3)人工破膜引产失败者。
(4)胎儿-胎盘功能明显低下或B超检查生物物理指标评分在6分以下者。
(5)子痫反复发作,给足量的解痉、降压、镇静剂仍不能控制者。
(6)初产妇妊高征心脏病、肺水肿心衰控制后,也以剖宫产较妥。
5.妊高征患者剖宫产注意事项
(1)以持续硬膜外麻醉为安全,但需左侧卧15°以防子宫胎盘而流量降低。
(2)术后24小时内可继续用酸镁静脉滴注,对防止产后子痫有利。
(3)定时在术后24小时内予以哌替定(度冷丁)50mg,每6小时一次,防止伤口疼痛,并用缩宫素或小剂量麦角新碱肌内注射。在应用硫酸镁情况下,既达到减弱术后伤口疼痛,又可加强子宫收缩及防止子痫。
(4)最重要的是此等患者处在血液高凝状态,而选择性剖宫产子宫未开,所以极易发生宫腔积血。因而术后医生和护理人员要定时观察,注意脉搏、宫底高度和子宫质地。如未能警惕,只定时予以镇痛剂,可延误病情,甚至失去抢救时机,危及产妇生命。
八、妊高征心脏病
1.妊高征心脏病的处理:
在早期诊断基础上,首先应纠正心脏低排出量和高阻抗(低排高阻),控制心衰和适时分娩。
(1)常用纠正低排高阻的扩血管药:酚妥拉明为α-受体阻滞剂,使肺动脉扩张,降低肺高压,纠正缺氧。在用药同时,加用罂粟碱30~60mg溶于50%葡萄液20ml,静脉注射,以改善冠状动脉供氧。
硝普钠为平衡扩张动静脉,作用迅速,静脉滴注2~5分钟内出现作用,所以必须在严密监护下使用。在产前应用本药以不超过24小时为最安全,以免致胎儿氰化物中毒死亡。而产后妊高征心力衰竭则不受此限制。
(2)控制心力衰竭:在应用血管扩张药物的同时,必须应用快速洋地黄制剂以改善心肌状况,应予以负荷量。但每个病人的负荷量各异,达到负荷量的指标为:①心率减慢至80~90次/分;②肺部湿另啰音减少,无端坐呼吸;③尿量增多;④肿大的肝脏回缩,压痛消失或好转;⑤自觉症状好转。常用药物以去乙酰毛花苷(西地兰)为首选,0.4mg加25%葡萄糖液20ml缓慢静脉注射,2~4小时后加用0.2~0.4mg,总量可用1.2mg.
(3)利尿剂的应用:静脉注射快速利尿药以呋塞米(速尿)为首选,40~60mg加25%葡萄糖液静脉缓注,短期内可使尿量增加,有利减少心脏负荷,并可重复使用。必须注意电解质平衡。
(4)镇静剂:对于严重妊高征心力衰竭患者可用吗啡2mg(1/5安瓿)加10%葡萄糖液10ml,静脉注射,最大剂量为5mg,静脉滴注。患者可迅速转入安静,因为小剂量吗啡可抑制过度兴奋的呼吸中枢及扩张外周血管,减轻心脏前、后负荷,并还有抗心律失常作用。所以在急性左心衰竭肺水肿抢救,可收良效。
(5)如尚未应用上述诸药,可用橡皮条轮流行双下肢大退部结扎,以减少静脉回心血量。此法虽属古老,但在紧急状况下也可收到暂时效果。
2.有关分娩问题:
妊高征心力衰竭控制后,有人主张可待其自然临床,不必过早干涉。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认为在心力衰竭控制后24~48小时如未临产,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引产或剖宫产。其理由是:妊娠不结束,仍可能再次发生心力衰竭。另外,因妊高征的病因未明,如不及时结束妊娠,妊高征仍可加剧,致胎儿宫内缺氧加剧,对母婴均不利,故需择期终止妊娠。
(1)剖宫产指征:凡初产妇子宫颈条件不成熟,胎儿中等大小,即使无头盆不称,但估计产程不能在数小时内结束分娩者,则妊高征心脏病本身即可作为剖宫产指征。按Ostheimet报道,当持续硬膜外麻醉下剖宫产时,舒张压及平均动脉压与麻醉前相比虽仅低0.53~0.67kPa(4~5mmHg),但可使下肢静脉扩张,血压下降,心脏负担减轻。国内资料指出,以超声心动图观察阴道分娩和剖宫产时的心功能变化,发现阴道分娩者第二产程时心输出量增加11.1%,胎儿娩出时心输出量下降24.9%;而剖宫产术者,进入腹腔后心输出量上升9.3%,胎儿娩出时,心输出量仅下降5.5%,提示剖宫产对产妇心功能干扰较经阴道分娩者明显减少。
(2)保守治疗继续妊娠的指征:仅在少数情况下,如妊娠32周左右发生妊高征心力衰竭而迅速被控制,但胎儿尚未成熟,允许在严密观察下给以支持疗法,如贫血、低蛋白血症的纠正等,并定期行胎儿监护,或及时予以促胎肺成熟,再视查时条件以决定分娩方式。
(3)无论分娩方式如何,必须注意产后子痫,限制入水量以防再度诱发心力衰竭,更应注意产后出血及感染问题。
3.妊高征心力衰竭的新药治疗:
80年代中期以来,国内外开始应用心钠素(ANP)治疗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及肺水肿患者。心钠素贮存于心房肌细胞特殊颗粒内,并被释放进入血循环,具有很强的利钠、利尿和舒张血管作用。杨梦庚采用人工固相合成的心钠素Ⅲ治疗妊高征心力衰竭取得良效。剂量:心钠素Ⅲ100~300μg加5%葡萄糖液250ml,静脉滴注,速度为5~10μg/min,30分钟滴完,每日一次,1~3次即可完全控制心力衰竭。治疗后,血清超氧化物歧化酶(SOD)浓度呈明显下降。所以心钠素Ⅲ对于控制妊高征心力衰竭是一种理想的新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