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1.流产:凡妊娠不足28周、胎儿体重不足1000g而终止者,称为流产。按流产发生时间不同分为:
早期流产:流产发生于妊娠12周前者称早期流产。
2.晚期流产:发生在妊娠12周至不足28周者称晚期流产。
流产又可分为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自然流产的发生率占全部妊娠的10%~15%,其中80%以上为早期流产。
二、病因
流产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遗传基因缺陷:早期流产时,染色体异常占50%~60%,染色体异常多为数目异常,其次为结构异常。
2.环境因素:可以直接或间接对胚胎或胎儿造成损害。可能导致流产的有害物质有:化学物质(如镉、铅、有机汞、DDT及吸烟等)和物理因素(放射性物质、噪音及高温等)。
3.母体因素
(1)全身性疾病:妊娠期患急性感染性疾病,高热可引起子宫收缩而致流产;细菌毒素或病毒通过胎盘使胎儿感染而发生流产。孕妇患严重内科疾患如心力衰竭或严重贫血可致胎儿缺氧,患慢性肾炎或高血压,致胎盘梗塞等,均可引起流产。
(2)生殖器官疾病:子宫畸形、盆腔肿瘤均可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而导致流产。宫颈内口松弛、宫颈过短导致胎膜破裂而发生晚期流产。
(3)内分泌功能失调:黄体功能不足往往影响蜕膜、胎盘而发生流产。甲状腺功能低下者,严重的糖尿病高血糖也可能因胚胎发育不良而流产。
(4)创伤:妊娠早期时行腹部手术或妊娠中期外伤,可刺激子宫收缩而引起流产。
4.免疫因素:胚胎及胎儿与母体间存在复杂而特殊的免疫学关系,这种关系使胚胎及胎儿不被排斥。若母儿双方免疫不适应,则可引起母体对胎儿的排斥而致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