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这种学位类型不同于以往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它不要求实际工作经历(个别招生类别和领域除外),需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进行硕博连读,但可按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考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报考);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且达到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 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 已在公开出版的SCI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二)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三)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培养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考生在报名期间因公外出,可就地上网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选择“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为1188)。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12年9月25日-29日每天9:00-22:00。
(以上时间以教育部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北京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www.bjeea.cn)、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8000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微生物研究所”,然后选择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等报考信息。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选择北京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1188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关村园区青年公寓6号楼(中关村东路80号)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军人持军官证等)、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两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选择北京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网上支付报名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各地规定为准。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持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直博生除外)都必须参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定。否则,取消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被微生物所确定为直博生的推免生,不参加硕士生全国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但须参加2013年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网上报名,具体参见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简章或向我所研招办咨询。
3.报名注意事项
(1)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网报规定时间持条形码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2)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培养单位的一个专业。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国家以报考单位所在地分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直辖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自治区)。我所为一区报考单位。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
(6)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7)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报考的培养单位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培养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
四、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有效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
2.初试日期: 以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日期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2013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命题。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科考试时间单元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5.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考试,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考生初试成绩我所统一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五、复试
1. 我所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所有权利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我所依照考生初试成绩,一般按录取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1.2-1.5左右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
3.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由我所在复试前通过培养单位网页的形式向考生公布。
4.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
5.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我所还根据需要对同等学历考生在复试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7.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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