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今年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重特大疾病实行政策范围内常规报销、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道保障。截至目前,已为2.2万名城乡患者支付大病医保费用1.2亿元。该省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已为2500名患者支付大病医保费用1300多万元。 该省卫生计生委医改办负责人说,今年该省设立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初始规模为600万元,用于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患者发生的急救费用;按城乡居民人均30元标准设立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基金,对病情重、费用高,极易造成因病致贫、返贫的重特大疾病给予保障;按人均每年50元的标准统筹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参保参合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报销后,对个人负担的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给予再次报销,按照“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方式,使城乡居民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民政救助对象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 有了这三道保障后,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在省州(县)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和80%;重特大疾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重大疾病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年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0万元。
青海省今年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重特大疾病实行政策范围内常规报销、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道保障。截至目前,已为2.2万名城乡患者支付大病医保费用1.2亿元。该省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已为2500名患者支付大病医保费用1300多万元。
该省卫生计生委医改办负责人说,今年该省设立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初始规模为600万元,用于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患者发生的急救费用;按城乡居民人均30元标准设立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基金,对病情重、费用高,极易造成因病致贫、返贫的重特大疾病给予保障;按人均每年50元的标准统筹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参保参合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报销后,对个人负担的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给予再次报销,按照“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方式,使城乡居民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民政救助对象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
有了这三道保障后,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在省州(县)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和80%;重特大疾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重大疾病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年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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