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5月8日发布的《关于2013年国家医疗队巡回医疗安排的通知》提出,2013年将组建19支国家医疗队,赴山西省等15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巡回医疗及相关工作。 《通知》要求,国家医疗队在巡回地区开展巡回医疗、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协助当地医院诊治疑难复杂和重症、特殊疾病,指导信息化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以业务和医院管理为重点开展培训,帮助当地医院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对巡回地区县级医院相关专科(包括人才、技术、设备等)作出评估,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建议。与巡回地区医院探索建立长期帮扶的工作机制,发挥大型公立医院的辐射能力和带动作用,树立国家医疗队良好形象。 《通知》要求,组织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组建19支国家医疗队。每支国家医疗队不少于8人,以副高级职称以上医师为主。国家医疗队在巡回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其中至少3/4的时间在县级医院进行巡回医疗和业务指导。国家医疗队应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巡回医疗任务,并在3日内对巡回地区县级医院医疗和管理工作作出总体评价,提出建设发展的政策建议,并在两周内开展绩效评估。 《通知》要求,要合理安排巡回医疗路线,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本省(区)巡回地区医院实际需求,与承担巡回医疗任务的医院商定工作方案,并对巡回医疗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导。健康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5月8日发布的《关于2013年国家医疗队巡回医疗安排的通知》提出,2013年将组建19支国家医疗队,赴山西省等15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巡回医疗及相关工作。
《通知》要求,国家医疗队在巡回地区开展巡回医疗、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协助当地医院诊治疑难复杂和重症、特殊疾病,指导信息化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以业务和医院管理为重点开展培训,帮助当地医院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对巡回地区县级医院相关专科(包括人才、技术、设备等)作出评估,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建议。与巡回地区医院探索建立长期帮扶的工作机制,发挥大型公立医院的辐射能力和带动作用,树立国家医疗队良好形象。
《通知》要求,组织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组建19支国家医疗队。每支国家医疗队不少于8人,以副高级职称以上医师为主。国家医疗队在巡回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其中至少3/4的时间在县级医院进行巡回医疗和业务指导。国家医疗队应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巡回医疗任务,并在3日内对巡回地区县级医院医疗和管理工作作出总体评价,提出建设发展的政策建议,并在两周内开展绩效评估。
《通知》要求,要合理安排巡回医疗路线,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本省(区)巡回地区医院实际需求,与承担巡回医疗任务的医院商定工作方案,并对巡回医疗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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