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全市的乡镇卫生院将对村卫生室实行机构、人员、业务、药品、财务“五统一”管理,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从而提升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更好服务于当地村民。
原则上一行政村设一卫生室
据市卫生局农卫处蒋群喜处长介绍,所谓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就是由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由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的机构、人员、业务、财务、药械的“五统一”管理,从而提升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
此次乡村服务一体化管理严格控制村卫生室的数量,一个行政村原则上设置一个卫生室,对地处边远,服务半径超过3公里,且具备办医能力和符合办医条件、村委会要求的行政村,可考虑增设一个村卫生室。增设村卫生室必须报区县政府审批同意。
乡村医生由乡卫生院统一聘用
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按服务人口的1%~1.2%.进行配置,保证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具有从业资格的医疗人员。村卫生室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乡村医生、护士等法定从业资格,不得开展执业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统一聘用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并与乡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书。将采取县域内统一调剂乡村医生和引进执业医师等措施,改善乡医老龄化和专业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调剂不到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派出医疗人员。村卫生室不得擅自聘用工作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乡村医生实行60岁退休制度,对曾正式受聘在村卫生室工作过人员发放养老补助。
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等进行管理,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公共卫生负总责,对村卫生室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同时,全市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用药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规范用药,严禁擅自加大药品价格和从其他渠道购进药品。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村两级的职责分工,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从全省统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列支,平均补助水平原则上不低于40%.各区县统一制定本区县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足额下拨乡镇卫生院,对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达标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给予补助。
据悉,各区县将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