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及《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5号)》规定,现将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已取得国家医学相关专业大中专以上文凭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医务人员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期满的可报名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向所在乡镇卫生院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报名。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报名网址医学敎育 网: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3月18—21日。现场确认地点:常山县卫生局医政科。
三、提交材料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3年3月15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6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
四、联系电话:县卫生局医政科 0570-5021072、5033173.
联 系 人:林先生、徐女士。
常山县卫生局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