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13】25号文件精神,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附件一)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3、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试用期以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3年08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报考人员应按本人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和与之相一致的试用期合格证明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学历专业与报考专业应该一致,执业类别应与实际工作岗位相符)。
二、报名方式
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为网上申报,网报时间:2013年2月27日9时-3月17日24时,考生报名之前必须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点击网页左上方的“网上报名”,首先阅读相关资料,“点击开始报名”并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考点:密云县
每个单位报名人员的“工作单位”必须相同。考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单位一律写×××镇卫生院,不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太师屯写密云县第二医院),非本系统医疗机构单位名称必须包含“密云”二字。
考生在网上进行预报名时,必须将个人jpg格式近6个月内的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色背景照片扫描并导到规定位置,要保证图像清晰,(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考生要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负责,网上报名内容必须和纸质材料相一致,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类别等关键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无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考生需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并对个人密码的使用及安全负责。网报成功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北京考区密云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3月25日-3月29日。地点在密云长城环岛东南侧(密云县卫生局人事科707室)。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及办理缴费手续者,网上报名无效。
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两份(自制word表格无效),单位初审合格后在“工作单位名称”处加盖单位印章,考生在“本人签字”处签字。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一份(附件二)。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考核合格证明》(附件三)。
(六)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七)、近6个月内的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色背景照片2张(和网上报名同一底板)。
三、按卫生部有关通知,2013年将实施《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及中医部分类别)2013年版》(以下简称新大纲),其中,临床、口腔类别考试基地设置条件根据新大纲进行调整,公卫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2013年版)》将由卫生部医考办近期印发。
2013年医学综合笔试继续实行“一卷多式”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继续安排军事医学考试工作,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军事医学考试均在9月14日进行,执业医师为17:00-18:00,执业助理医师为17:00-17:30.
2013年卫生部将进一步扩大计算机化考试考点范围和考试类别。北京考区将口腔类别和公共卫生类别将继续试点计算机化考试,并争取部分考点试行临床类别计算机化考试,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四、考试收费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北京市发改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医师级别 |
执业类别及代码 |
收费(元) |
执业医师 |
临床(110) |
310 |
口腔(120) |
410 |
公卫(130) |
310 |
中医(140) |
392 |
中西医结合(150) |
392 |
执业助理医师 |
临床(210) |
290 |
口腔(220) |
390 |
公卫(230) |
290 |
中医(240) |
372 |
中西医结合(250) |
3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