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单位:根据卫生部和卫生厅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将大连市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2月27日——3月15日;
2、现场审核时间:2013年3月25日——4月8日
考生来源 |
审核时间 |
市内一级医院,各中心、站(所) |
3月25日 |
市内二级医院及部队医院(上午)
皮肤病、口腔、七院、结核、六院、妇产、儿童(下午) |
3月26日
|
市二院、三院、四院、五院(上午)
中心、中医、友谊(下午) |
3月27日 |
驻连部队及其他单位 |
3月28日 |
沙河口区卫生局(上午)、中山区(下午) |
3月29日 |
西岗区(上午)、甘井子区(下午) |
4月1日 |
普兰店市卫生局(上午)、旅顺口区(下午) |
4月2日 |
医大一院、新华医院(上午)、医大二院、中山医院(下午) |
4月3日 |
瓦房店市卫生局(上午)、庄河市卫生局(下午) |
4月7日 |
金州新区卫生局 |
4月8日 |
长海县、长兴岛、高新园区、花园口、保税区等临时确定时间 |
备注: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
3、实践技能考试时间:7月1日——7月15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4、医学综合笔试时间:9月14日——9月15日。
二、现场审核地点
大连市卫生局医师考试注册办公室(长生街同德巷9号)。
三、报考条件:
遵照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及《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有关条款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64号)文件执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如有新要求,届时将及时通知各单位。
四、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上的学历证明(有效查询日期截止到4月底前);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医疗机构盖单位公章,科室章均无效,试用期限截止9月13日);
4、考生身份学历保证书(考生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亲笔签字);(以上表格可在附件内下载);
5、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6、考生网上报名并按照规定上传照片后自行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需有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如因考生核对不仔细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如考生上传照片不清楚,考点有权要求考生现场重新采集(现役军人报名需要部队团以上单位在申请表上盖上印章);
7、执业助理医师申请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注册证书时间为准;
8、复印材料一律用A4复印纸。每位考生一份档案袋,档案袋外保持清洁,可写姓名,不要编号,市局审核后统一编号。考生提供的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而通过各种不法手段,伪造有关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五、考务费:
今年实践技能考务费和综合笔试费分别收取,现场报名时收取报名费20元,实践技能考试费120元,综合笔试费待实践技能考试结束后收取。
六、考务工作咨询电话:
83641595、83631397.各区市县辖区内考生咨询当地卫生局。
七、大连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及实践技能、医学综合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大连市卫生局政府网站查询,网址:www.wsj.dl.gov.cn/index.asp.
八、外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考生报名材料的初审工作,市内四区卫生局负责本辖区内门诊部(含门诊部)以下医疗机构考生报名材料的初审工作,市内一级医院以上医疗机构单位统一到市卫生局报名(市卫生局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见附件)。
九、其它要求:
各单位上报时,要附“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情况一览表”及电子版,考生材料顺序与名单顺序一致,考生提供的照片按照名单顺序用双面胶粘贴在卡纸上(照片下写姓名)。
大连市卫生局医政处
二0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