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2012年医师笔试考试费用收取通知: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安排,2012年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已可查询,现将查询方式及收取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考生参加综合笔试费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查询
2012年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已于2012年7月23日起开通查询,请考生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查询技能考试成绩并打印留存,我局不再另行公布。
二、医师资格综合笔试考试费用收取
(一)请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于8月10日前持本人技能准考证原件及国家医学考试网成绩查询结果,根据以下要求上交医师资格综合笔试报名费用:
1. 我局已委托各县(区)卫生局财务科或相关负责人员协助收取本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考生的报名费用,请灵山县、浦北县、钦北区和钦南区辖区的相关单位或考生个人按规定时间上交笔试报名费。
2. 我局委托市直三级医疗机构财务科或相关负责人员协助收取本单位的考生报名费用,请将收取的考生费用汇总后与考生交费登记表复印件一并按时上交我局财务科。
3. 市辖区除市直三级医疗机构外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医疗机构的考生,请自行到市卫生局财务科(四楼B403或B404室)缴纳综合笔试报名费用。请考生交费后将财务科开取的发票复印一份交我局医政科(市卫生局三楼B301室)存档备查。
(二) 各县、区卫生局及市直各三级医疗机构在收取考生报名费用时请做好收费登记工作,以便核查汇总费用;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医师资格综合笔试报名费用于8月15日前上交我局财务科。
三、 医师资格综合笔试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2003〕410号)
(二)收费标准
1.各考试类别执业医师笔试报名费160元/人;
2.各考试类别执业助理医师笔试报名费150元/人。
四、其他
(一)市卫生局财务科每天收费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双休日不受理。
(二)医学教育网提醒考生如无特殊原因而不能在8月10日前上交综合笔试报名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联系电话:市卫生局医政科:0777-2861990;市卫生局财务科:0777-2861738、2861758.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