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于2011年3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为3月30日,网址:www.nmec.org.cn(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
二、现场报名审核时间:2011年4月1日—4月14日,地点:南充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南充市和平路和平巷15号南充市卫生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即南充卫校老校区旁)。咨询电话:2333603,2391209.
为使考生有序报名,请各县(市、区)及有关医疗机构的考生按以下时间安排前来考点现场报名和审核:
4月1—2日阆中市 4月3—4日南部县
4月5—6日仪陇县 4月7—8日营山县
4月9日蓬安县 4月10日西充县
4月11日嘉陵区 4月12日高坪区
4月13—14日顺庆区、市直属及驻市医疗卫生机构。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仍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执行或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查询。
四、考生网上报名后务必向南充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
(一)具有规定学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考生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
3、试用医疗机构考核合格证明一式两份;
4、考生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二份;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并提供由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在执业助理医师岗位上从事相应类别工作(中专连续5年,大专连续2年)的考核合格证明一式两份;
6、网上报名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人员报考中医类医师资格考试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行医资格证明:(包括个体行医证、乡村医生证、医疗机构许可证、乡镇卫生院的中医人员所在单位人事档案中有关中医任职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公章)一式两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2010年或2011年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指定的考核机构(县中医院)出具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证明(连续两年有效)复印件一式二份;
4、师承证明(1998年6月26日以前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师承学习证明文件、师承合同、出师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
5、提供1999年至2008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或者综合笔试准考证的人员可不提供第4条规定的材料;
6、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已取得师承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满5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须提供在助理医师岗位考核合格证明一式两份;
7、未取得师承助理医师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人员报名参加考试者需提交出师后试用至今的考核合格证明一式两份;
8、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9、网上报名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五、考生网上报名后须本人到考点办提交以上报名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经微机录入后方为报名完成。
六、今年公卫类考生、军事医学考生全省统一在成都考试,资料审核仍在南充考点,请考生网上报名后将资料提交南充考点办现场审核后,由市卫生局统一报送成都市卫生局确认。网上报名时工作单位一栏需手动输入单位名称,并在名称后填写南充编码(414)。现场审核时请每位考生一并提交与报名表上传照片一致的小二寸白底彩照六张。
七、无专业学历人员(不包括传统医学师承人员)今年起不再报考。
特此公告
南充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