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现公告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早9时—3月30日晚24时,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或http://www.nmec.org.cn,填报考生相关信息。现场报名时间:2011年4月1日—4月14日。考生需携带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材料(详见网上报名须知)到所在市卫生局医政科确认,省直单位的考生到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太原市杏花巷11号)确认,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二、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组织实施。考试时间:2011年7月1日—7月15日。
三、医学综合笔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1年9月17日、18日两天。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1年9月17日一天。
四、取消中医(含民族医)中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
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执业医生管理”栏目下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
请广大考生安排好时间,尽早上网报名,以免报名后期因网络拥堵,错过报名时间。现场报名主要是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未经现场报名确认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
考试咨询电话:0351-4167412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