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已开始发放。请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与4月26日后到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领取。(公共卫生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0561—3119610)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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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已开始发放。请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与4月26日后到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领取。(公共卫生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0561—3119610)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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